_舟梓

道系写手,圈地自萌,用爱发电,爱磕磕不磕滚

【幻金】写于战火纷飞的岁月

写于战火纷飞的那些岁月

 

*主幻金副cp all金有,tag打两个,不撕逼不撕逼

*民国pa,相关日期人名及物品bug有,求捉虫不求深究

*努力避免但ooc可能会有,紫堂加强有

*给正义的金与紫堂幻小队交党费

@一只被辣椒油腌过的咸鱼 我跟你说我今天总算写完它了!!!我再也不为难自己了!

*治愈系!小甜饼!

*尝试了一下民国时期的那种描写方法,真的,超级困难的对我来说

*反正用了蛮多梗……欢迎找彩蛋()

*字数在9k+,是觉得这样就很好了,如果想看的话哪天有想法了再把登格鲁的故事线写出来

 

 

 

 

 

就在那个时候,人民推翻了清政府的统治,在那个南方的城市里建立了新的国家没几年后,他们相遇了。很偶然的,只是他看见他穿着那身素净的中山服饰,不论是衣领还是口袋上的领子都被翻得整整齐齐,那个刚刚从海外留学归来的青年,可以从他的样貌中看出,这还只是个才抽条完不久的,或许仍然能用少年来形容他。

 

那天金是与亲姐姐回到首都的日子,他恰好结束了在家庭教师的指导下度过的学习时光。金的家庭是有那么一些特殊,他的父亲与母亲是生他之前移民过来,并定居在这里的。家里不算特别有钱,所以乘船到中国,金父亲是商人,每年来回跑,而母亲则是经常跟着父亲在海上来回赶着趟。金与姐姐是住在小屋,每天会有家庭教师来教两人念书,先生是父亲请的,梳着油光发亮的发型,金对那副架在他鼻子上的金丝眼镜很有好奇心,但是这是不被允许去提问的。从六岁的一直到现在他十六岁,正好过了十年,他对过去故乡的情感仅仅留存在记忆里稍稍有那么一点的青梅竹马罢了。非要说的话,也不算是太要好,只是认识,脑海里只剩下偶尔会一起拜访鲁格太太的时候那个同去的少年紧紧抿着的嘴唇。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天气,这个国家的天气一直都十分奇怪,与故乡的空气完全不一样。虽然在这里已经待上十年了,金跟姐姐只是回了一趟家,再度过来又是如刚刚到达这里时的那种不适感。也是有一些变化了,金可以听懂坐在那个石子路街角,压在竹子编成的椅子上的老太太叫卖那筐满是灰土的菜的意思,姐姐是想讨价还价的,压满灰土的菜本身就重了许多,这称或许还被做过手脚,这里的居民总是十分狡猾地对待他们这些外来人,而分别外来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们的外貌。

 

现状如此,很令人为难的就是不论是金还是姐姐,都是一副完完整整的外乡人的模样。他们有着无法遮掩住的金色发丝,眼瞳一样的是大海的颜色,有人这样形容过金的眼睛,有如黑夜里最闪亮而干净的星星,即便是轮廓,他们的眼窝也是更加地深邃,鼻梁也挺挺的,剪影看上去都与这里的人不同。“没有办法的,对吗?”秋叹了口气。她作为较大的那一个,早在十年前就了解过现状的。“生活还是得过,你要知道,这里吃上白饭的日子可比在登格鲁吃白面包的日子要多。”她拍拍弟弟的头,即便是在首都,物价也是比牛奶面包要便宜上不少,甚至可以经常地吃上新鲜的肉。

 

秋把弟弟的手揣进自己的口袋里,劣质的羊毛大衣有些扎,风是寒冷的,保暖总比挨冻的好。矮小一些的少年摇头,他不喜欢这样,他希望能早些买完今天需要的物件,回到原本住着的小屋里。柴火在格鲁是很贵重的东西,他们升不起火的晚上就只能关好了门窗拥在一起,门缝需要用破碎的棉麻布堵上,夜晚听着窗外寒风呼啸而过的声音……而现在,在这里并不需要,小屋里有一个不大的壁炉,花上那么一瓶牛奶的钱,买来能烧一个星期的柴。金跺了两下脚,皮靴挤得他不舒服,这街上的人穿的都是灰扑扑到看不清颜色的布鞋,他也有一双,但是之前回家的时候被禁止带着穿了,所以这会还放在那小屋里呢。“姐,咱们早些买完回去吧?”小少年的手在口袋里轻轻挠了两把姐姐的手掌,他放低了声音。这么两个外地人穿着异乡的服饰站着,总是被注目的,两人都不喜欢。

 

总有人喜欢被注目着。两人磨磨蹭蹭地往前挪了几步,天已经渐渐泛黑了,那被民房矮矮挤得发昏的石子路也没多少人继续叫卖了。秋停下来将最后决定低价卖出的那些个青菜买入手,一转头发现弟弟不知道跑哪里去,找不着人了。

 

她很快地将钱付给那个老太太,两手交叠的那瞬间竟然也就只能从皱纹上看出年龄的差别,生活的苦痛将两位少女的柔荑划拉成这番心碎模样。秋把菜都拿着了,不算多的——有不少还在金的手上,他们分开提着物件,使得这件事看起来公平一些。她往身边绕着看了一圈,其实花了并没有多久就找到了那个走不见的孩子,本身他自己也不想走开,即便是瞅着热闹也是远远地站着的。

 

“……我们总能在这种困境里站起来!”金发的小少年手上还提着些木柴,他呆呆地看着远处站着握拳讲话的青年。他看起来并没有很高,比起家乡里大部分的人来都要矮上那么一截,秋想着,他说的话很鼓舞人心,与传教士有些像。但这纯正的本土人民的样貌又让秋有了一丝疑惑,他重重地将手掌拍在自己的胸口,另一只手握着拳头在胸前挥舞着:“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然后他结束了表演,鞠了一躬。这不就是演讲吗,秋想着,金也很擅长。她的弟弟对这些莫名其妙鼓舞人心的东西总是很感兴趣,若不然也不会这么凑上来听了。

 

好在金总是很懂事的,他像是掐好时间,恰巧赶着姐姐来找他的时候结束他的观看。手上的物件也没有丢失,他一转头就看见自己的姐姐站在边上,他就跟知道一般的,姐姐很温柔地看着他,手臂上勾着竹篮子,里面摆的都是才选好的蔬菜。“回去吧。”秋将手放在他的头顶轻轻摩挲着,金抬头看了看姐姐,她对他笑着,牵起他的手。

 

晚餐是两人一起煮的,青豆很便宜也很新鲜,如果相比起原本必须买来煮到发烂的罐头,那实在是太新鲜了。找不到花椰菜的他们另外煮了些大白菜代替,土豆与番薯从沾满着泥土到洗净用了不少的时间。即便是这样,晚餐也是很丰盛的,姐弟俩看着摆了有半个餐桌的餐盘兴奋了许久,他们甚至决定在晚餐前就将壁炉里的柴火点起来。

 

“姐姐,我还是很在意今天下午那个人的话……”洗澡是富贵人家才能享受的事,不过到了这个地方就如同打肿脸充胖子,他们也是能两天洗上一会热水澡,小少年将毛巾铺在自己尚且未干的头发上,一边揉搓着,问道:“这里不是已经成为民主国家了吗?”

 

她将毛巾抢过来,轻轻地擦着弟弟的头发:“怎么会在意这个?”她问道,这并不是他们所能接触到的话题,即便是这个地方,也是过界的。“与其想这个,还不如早点上床去睡觉。”金发的小少年虽然在这是与同龄人长得差不多大小,但要与故乡里的人比,那就真的是太矮小了,是吃饭吃得太少了吗,她想着,晚上的土豆吃得不少,白菜与青豆也吃掉了半盘,茄子……小家伙恐怕是把茄子倒了,他一直就说不喜欢吃这类东西,没有味道还黏糊糊的,秋思考着是不是该换一个食谱了。

 

“那我就去睡觉了!”金是听话的,虽然他有些挑食,不过这个年纪的小男生总是会有些挑食,经济状况又不允许改善任何的口味,姐姐能每天在仅有的那些吃食里换着花样变换菜色已经是极限。他依然是在想着那个戴着眼镜的少年的话,他说要努力读书,为了富强国家,要使得民众们都站起来,要为了自己的权利去奋斗。说的明明很对,也很鼓舞人心,怎么就没有多少人听呢?

 

瘦小的少年很快地将头发擦得半干,而壁炉的热气将他发间剩下的湿气吹去,他爬上床。被子有些薄,但是不必在意,他们很暖和,有了温热的柴火,即便是不堵上所有的窗口与门缝,也能舒适地度过每一个晚上。年长一些的姐姐就坐在床边,给他掖好被子,唇口间唱着家乡古老的歌谣,伴着少年入梦。

 

再一次见到那位演讲时候慷慨激昂的少年也不过是一两天后的事,他们很简单地在某个书店里相遇了。金并不在姐姐的身边,他是自己出来的。秋在这边联系上了朋友,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工资待遇都很好,就是回家的时间基本上等于没有。她原本想拒绝,金却让她去了。一个人的生活与两个人差了很多,更加孤独也更加难过,但是他希望姐姐能过得更开心一些,多一份工资的话,姐姐是不是就能吃得更好一些了。

 

“您好,我上次要的译本有了吗?”那个戴着眼镜的少年问店主,听口气是很久的老客户了。这个声音是很熟悉的,让还在低头翻看书页的金抬头往声源方向看去。“啊,是之前那位……”他低声咕哝,“是不是可以上前搭话?”人家看上去有些着急,有不少汗滴从额头处直接滑到下巴,还有的滴在他靛青色的中山装上,留着一个个的小圆点。在这个天气还能流汗的人可真少见,就算店里还算温暖,小少年将书放回去,搓搓手,指尖有些发青,是有些冷了。

 

“啊,只有原文了。”店主是个年龄有些大的老人家了,他颤颤巍巍地将坑坑洼洼的金丝眼镜抬到眼睛前面,满是皱纹的脸抬起来的时候脖子上的褶子都往一处弯曲去了:“就那里还有最后一本。”于是那个穿着中山装的少年转过头来,往店主示意的方向看去,就在那傻傻的站着一个金发的小少年,他搓着自己的手,薄薄的白气从他口中呼出,飘散在空中。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金。你一如西洋画里那样的少年,金色的头发在灰暗的店内一如阳光般耀眼,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美好的词汇来形容,只是看着你站在那里,就不由自主地抬起脚,毫无迟疑的向你走去。]

 

“您好,知道权利法案在哪吗?”他快步走来,对着金问道:“1791年的那本。”紫堂有些迟疑,这句话就是最容易分辨出搭讪意味的,他是对那本书很有兴趣,也来书店许多趟。过道并不窄,金发少年有些矮小,他单单站在那里,手中翻看着什么文书,紫堂有些近视,他看不太清。小少年听到这句话只是从书中抬头看了他一眼,他有些疑惑是不是这个人在找自己说话,他说的毫无疑问是英文,必定是讲给自己听的。金呆愣了一会,这种带有浓重口音的语言他其实也听不太懂,只是认真地将话语翻译了一遍之后,又反应着去理解他,“在这儿,这位先生。”他用着带有丁点卷翘舌的口音说道:“您需要的是我手中这个版本吗?”

 

少年的双手并不如他外表看上去那般瘦小,只是有些苍白与纤细,他将书本递给那位询问他的人。“是的。”紫堂有些迟疑,他问道:“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又来了,如这般低劣搭讪的语句,他自我嫌弃着。“是这样,我昨天才听您在街上演讲呢!”小少年却不觉得,他意外地对他运用着原本的语言而感到亲切,相较于母语,这等强迫着他学了数十年的语言对话让他更为愉悦:“您说的实在是太好了!”

 

即便是母亲给予这番赞叹,紫堂都会脸红许久,何况只是一位仅一面之缘的少年。他脸发着微红,心想着是不是该邀请这位少年去家里喝一杯茶,又即刻否定先前的想法,认为如果是这个样貌的民族应当是喝上一些研磨后煮好的咖啡。不论如何,他向这个合上书的小少年发出一个真挚的邀请:“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是说,”他握住金的手,眼里饱含着欣喜:“可以来我家喝一杯咖啡吗?或者是红茶?”

 

“太好了,请务必让我打扰您!”小少年非常惊喜,他很快将书放回到原处。这个书店本是他打发时间用的地方,既然有了其他的邀请,自然是接受了,更何况那是昨日他所感兴趣的那位做过如此激动人心的演讲的人呢!他飞快地从书架上找到一本全新的原文本递给紫堂,又以一种催促的眼神看着他,紫堂便有了一丝迟疑。几分钟之前他满怀期待的发出邀请,而面前这位异乡人几乎是瞬间答应了他,那么现在他们下午就有约了。他心情变得很好,在这灰扑扑街道的下午,紫堂幻付了书本的钱,甚至还保留了小费,他等不及店主用报纸将它包好,只是草草地卷了两卷,就带着金离开了书店。

 

“那么,我叫紫堂幻,你叫什么名字?”紫堂还是决定先做个自我介绍。金或许是不知道的,但是紫堂这个姓氏在这里,这块地方,也是个影响不小的家族了。“我前几日刚从日本留学回来,”他说道:“所以我总是很渴望地去看另外的书籍。”

 

说得像是在解释为什么要去寻找权利法案的译本,金想着,他不在意这个:“我就叫金,来自登格鲁,之前是与姐姐一同住着,现在变成一个人啦。”十又零六岁的小少年解释着,他语句里有着说不出的快乐,紫堂幻猜不出究竟是因为交到朋友,还是介绍登格鲁,又或者是说道姐姐,还是他一个人住使他快乐,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说起这些会显得很快乐。“那我就叫你金,你就叫我紫堂吧。”

 

名字并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重要,两位半大的少年坐在餐桌边上,凳脚有一些高,他们的脚尖够不到地面,垂垂着挂在那,小孩子气地晃来晃去。他们很快就熟络起来,两个人都是在家乡之外的地方长大,难免会更有相同的情感,紫堂说,自己去国外留学的时候才真正感受到自己的故乡里人民的思想是如此的落后,虽然不乏先进思想的引进,但大部分的居民都仍然是觉得生活依旧还好。

 

“即便是过成这幅模样,也觉得还好?”小少年不解,他不觉得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是多么幸福的事情,他甚至唐突地打断紫堂的话,这本是不对的。“是的,他们觉得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好了,这是不对的。”紫堂肯定了他的想法,他们共同地有着在这个国家外生活学习过的经历,他们都知道,仅仅每日吃得饱饭,根本不是什么好生活。如果遇上什么天灾人祸,粮食收成减少一半,那么好些人连土豆都吃不起了。

 

谈话至此,再进行下去便是无尽无穷的折磨,本好好地下午茶这么被糟蹋实在是无趣的很。紫堂生硬地转开话题:“金的故乡是什么样的?”他确是好奇的,不知是什么样的山水才能养出这般干净透彻的人。金发的少年想到家,原本黯淡下的眼神忽地闪着光芒,他瞬息间换了一副快乐而愉悦的表情,他说道:“是个很棒的地方!”声音很激动,如果不是他面前还摆着看上去便贵重的茶具,这个十多岁的孩子怕是要从椅子里蹦跶出来:“大家都很友好,很和平的小镇!”

 

[我到达登格鲁已经是傍晚,天边飘着些发红的云,太阳已然落地,从船上下来踏在地面上的那一刻,才确确实实感受到这是真正地到达了异乡。虽然我曾去国外留学,但此次打算定居于此,你对我说过这是一个于你很棒的地方,所以我来了。]

 

两人在那个宁静的午后喝着茶,交换着过往的经历,茶水洗了一壶又一壶。金说,他在这里住了有十年了。他看着茶杯里慢慢变淡的颜色,抬头再看向紫堂的时候,又带上了温和的笑容:“所以这里对我来说,也是半个故乡吧……”十年不算短,但绝不算长,但从少年努力从脑海里翻找某些表达爱意的词语这点,便使得紫堂明白这种话语已经为难到他了。

 

他就此打断了小少年断断续续的形容,他说道:“我明白的,这种心情。”民风算不上淳朴的这个地方,二两菜都能拆成三两卖,穷疯了的变着法子骗钱,有钱的想着办法从穷人那儿拿钱,但是你不可否认的,就是会对这些眼底藏着痛苦的人感到悲伤。他念书原本就是为了能给自己的家乡出一份力,即便是能改变一点点,也是一点点的变化。鲁迅先生的作品登载在报刊上的时候,他看到了,鲁迅先生说,学医救不了中国人,所以弃医从文。但是他其实是不同意的,学医也救得了中国人,中国医术落后,仍然以古老的中药方子为基础,若是出个血,很大原因是伤口感染而致命,若是不学医,命根子都保不住。

 

“原来紫堂是个医学生啊!”金感叹着,他这回回家也发现自己的发小变成了医学生,他也说了近乎一样的话。他说,只有学会了如何医治人的伤病,才能真真正正使人群安定,过得幸福安康。他小小地抿了一口茶水,一个下午的茶叶,经过不断地冲泡,再怎么曾经炒得焦香也无济于事,这已淡如白水了。“天色不早,我该回去了。”他放下手里被他喝干的茶杯,纠结着一口喝完一整杯茶不是双方任何一个习俗里礼貌的表现,紫堂只是点了点头,他也觉得留他太久。

 

只是这下午的时间,未免过得有些快了。两人相伴着走出房间,院子里已经是灰蒙蒙一片。紫堂其实是戴着个手表的,他看过时间,只是想着或许还能再说个两分钟,不知不觉就过得太久太久了。“我得回去给姐姐打电话了,”金站在装饰有银丝花边的大铁门口,对着他笑道:“其实我们住的并不远,但是平时不太有时间见面,对吧?”

 

是的。紫堂并没有这么回答他,他只是对这个才过了一个下午,便与自己交心至深的好友说道:“我们会再见面的。”他说话的声音实在是太肯定了,以至于他自己都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一个谎言。他明白的,金再怎么样也不过是个借住于此的外国少年,他自己是要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他最爱的祖国的。最近并不太平,如果金还有朋友,是的,他有一位过了这么久仍能与他聊天至久的友人,那么一定会通知他回去,接下来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不打完是没有办法攘外的。

 

这个时代注定他们只能萍水相逢,即便是相互认识了,也只能是这么即刻地将他邀请来聊上那么一会。人命如草芥,今日一见过后不知明日是否成为尸骨,早晨还笑嘻嘻对着他叫卖包子的青年人,下午就直挺挺躺倒在店门口,他们说,这就是权力的交替,是不可避免的。可这都是人命啊……历史注定了王朝的更迭必定血流成河,他想起英格兰所谓的光荣革命,而后只能轻蔑地一笑,法兰西无数次的人民革命又被抛去哪里了呢?不论是独立战争,或是明治维新,凡每一次的历史进步,书上就这么短短一句话的历史进步,那又是多少尸骨血肉堆砌而成,毫无残忍话语的文书,却字字泣血,他知道的,现在他们也是这样,正等待着最终黎明的到来。

 

而在那光明到来之前,都将是无穷无尽的黑暗。他在高尔基的文章中读到过,乌云遮不住太阳,所以黎明必将到来,在此之前所有的磨难都是可以忍受的,这样的他忍受的住,这样的国也忍受的住。泱泱大国数千年的文明,不会在此一朝一夕之间倒塌,他是明白的,但是,但是啊……

 

小少年必定是懂了他的心思,于是他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紫堂,”他说:“我懂得,你必定是有什么想再与我说,那便寄信吧。”身形有些瘦小的他走路却异常地快,没两步又蹭了回来,将某张纸条递给他,上面写的是他国语言,而不是中文。紫堂幻接下来,努力辨认着这些文字的含义,但是他失败了。

 

“这是我家乡的文字,你如果需要寄信给我,请找到当客座教授的丹尼尔先生,他与我姐姐是多年老友,请他带给我就好了。”小少年解释道,“这张是我的住址,寄信是寄不到的,只是,你请我在你家喝茶,那么我也应该告诉你我的家在哪。”他觉得这样才算真正的公平。

 

[那时的我不懂你为何对我说出这些话,只当是年少。而现在,看着这片土地,我明白了你的意图,如此这般浓重而单纯的情感,即便是收下,也没办法给予相应的回报,我终究欠你良多。]

 

他们再次地握手告别,这是紫堂与金一致同意的告别方式。若是单纯的挥手,便是太寡淡,如果拥抱,又太浓烈,握手是很轻的皮肤的接触,他略带滚烫的手握住少年有些发凉的手掌,这么轻轻浅浅地在空中挥上两下,就是这次下午茶的结束。“再见了,我的朋友。”他在心中默念道,看那个半大的小少年一蹦一跳地离开,慢慢消隐在一片灰蒙蒙的雾气中。

 

留学归来的紫堂幻在本地的大学里当先生,他坚实的基础使他的课程变得非常受欢迎,经常有学生下了课还拖着他不放,硬是要问些什么概念上的问题。“你们别为难紫堂先生,”一个很好听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提问,来人相貌英俊,头发是少见的灰白色,他笑着对紫堂幻介绍自己:“我是丹尼尔。”这位客座教授也十分有人气,尤其是在女同学中非常有人气,不仅长得俊,课程也十分有趣,才出现没多久,紫堂幻身边的学生都跑到丹尼尔身边提问题去了。

 

应付这些学生其实非常简单,丹尼尔只是说了一句,我暂有些私事要找紫堂先生说,学生们便知礼地退开了。他递给紫堂幻一封信,上面写得字有些扭曲,但仍然好辨认出,是写给他的,致紫堂幻先生。“金在今天下午就要回登格鲁了,你还有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从这里赶到码头,”他这么解释着,“如果你想再见他一面的话。”

 

这句话说的就好像金一旦回了登格鲁紫堂便再也见不到他似的,但紫堂很明白丹尼尔的意思。他更明白的是,如果现在他不将信收好,一会在校园内狂奔的时候肯定会将这封信弄丢。他只是对丹尼尔点了点头,然后快速地离开讲堂。

 

<紫堂,你好,我是金。>信件开头写得字堆挤在一旁,小小地皱皱的。当他总算坐上电车,赶往码头的时候,紫堂将口袋里叠着的信件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逐字逐句地读着:<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是在准备开往登格鲁的船上了。你说过,我们会再见面的,那么即便是隔着这么这么远的海,我们也一定会再见面的。>

 

金的字体有些怪异,他写得一手漂亮干净的圆体,但中文还是太拆强人意了。他不知该如何用中文表达,于是写在边上那句,my unspoken love for you,让紫堂盯着看了很久,还是不知道该如何翻译。

 

所幸电车赶在发船之前赶到,紫堂飞快地跳下车,往码头跑去。熙熙攘攘地都是送别的人群,有些要离开家乡外出打拼,有些则是准备归乡的他国人,人有高有矮,金发的人那么多,他快要找不到那个瘦弱的少年。但是没关系的不是吗,他们一定能再见一次面。

 

船要开了,金站在甲板上眺望着远处,他希望他能来。他可是花了很久才将信写好,恳求着丹尼尔帮他一个忙,把信带给紫堂的啊。但是他又有些忐忑,他向来是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情感的,语言不通更是障碍,他只能用最为干净利落的笔触描绘他的心意,又害怕对方对此仅存着反感。他眼神很好,远远地就看见那个穿着中山装的少年朝他所在的船只奔跑而来。那个少年脸上全是泥土与汗水,他向着这边挥手,额头的汗水不断地落下,紫堂的眼前模糊成一片,他拼命喊着他的名字,奔跑在那个小小的港口旁。

 

他们终究没有赶在船开离海岸前见上一面。

 

那便不见了吧。紫堂站在那个港口,看着远去的船只,又想起了那日少年渐渐消失在灰雾之中,一如那艘巨轮,慢慢开离他的视线。

 

金的第二封信来得异常的快,丹尼尔几乎是在一个月之内就将信件交给他。原因很简单,这次的信内容很少,而且少年发得电报过来,正巧是回国当日发来的信息。

 

信上写着:月亮真圆啊。

 

金知道他是在日本留学的,紫堂幻端着信看着,就这样地,让他对着一张印着五个铅字的信纸,泪流满面。

 

[在此之后你再也没有写过信,去信不回是多么失望,我如今也是感触颇深。那两封信如今放在我胸前的口袋里,每日都想着拿出来念上一次,越念,越是心里高兴着,兴奋着,而后又隐隐地发疼。]

 

1937年,12月的南京,一片混乱。紫堂家族早在几年前就得到了消息,赶紧的带着家族成员内迁离开这座当时还颇为繁华的城镇。而那段比地狱还惨痛的历程过后,紫堂的故乡,成了一座死城。他所有的怀念,全部都埋葬在层层叠叠的尸骨之下。一切的一切,全部都回不去了。那是最难熬的几年,也是最为黑暗的几年。

 

1945年,日本投降,紫堂幻坐在自己的书桌旁,转动着电台听着广播,当他听到日本派代表签署降书的那一刻,泪水不由自主地从眼角滑落,这位如今已为中年的男子嚎啕大哭,再也掩饰不住他的痛苦与释怀。

 

他即刻地开始写信给那个二十多年前曾经遇见的小少年,如今若是见面,会不会更有话题可聊呢,他将这么多年来的苦痛,与总算胜利的喜悦一同写进了信件,思索许久后他甚至还翻译成了英文。越洋信件也可以发了,他当日便将信件放去了邮局,邮费不菲,但他并不在意,可以说,现在换做他寄信也是一样的,丹尼尔作为两人的桥梁,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回登格鲁再也没有回来过,不过没关系,他还有一张写有地址的纸片,那是金给他的,虽然有些发黄,纸也脆到用力一些就会碎。

 

又过了几年,国内稳定下来,政权更替结束,崭新的国家建立起来,他也总算可以放心了。紫堂幻将家族内点滴事物打理完毕,登上了去登格鲁的小船。

 

漂洋过海,也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他站在甲板上,随着海浪起起伏伏,船身有些颠簸。他还记得金曾经与他讲过的,登格鲁是个很美丽,很漂亮的小镇,镇上非常和平,也很快乐。所以即便遇上海上的暴风雨,他也毫无畏惧,甚至是心怀欣喜地,一遍遍在摇晃着的油灯下将他寄给他的信念了一遍又一遍。

 

船总算靠岸了,船员告诉他,登格鲁还需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到,有的同行旅人劝他说,你明天再去吧,还有的当地人这么卷翘着舌头念着蹩脚的英文,跟他解释道,登格鲁的话,他们跟他说,我们明天再找人带你去吧。

 

他同意了。

 

次日一早,他便跟随着一个很小很小的商队出发了。越走越看见周围一片荒芜,碎石块随地都是,不见任何房屋,树木稀稀拉拉的,杂草丛生。“这就是登格鲁了。”领队的告诉他,“或者说,是曾经的登格鲁。”

 



太阳正从他的斜前方缓缓升起,毫无保留地照耀着整个大地,碎石块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他知道的,黎明总是会来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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